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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老师帮忙载人出车祸 学生亲属索赔30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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寒假期间,一大学生遇难,在家属央求下,成都一所大学的老师刘家伟(化名)开车载着遇难学生的3位亲属,前往事发地处理后事。不料途中发生车祸,学生的两位表叔受伤,交警认定刘家伟负全责。在先行垫付了6万余元医疗费、路费等各项费用后,刘老师没想到,学生的两位表叔还将他推上被告席,索赔23万余元。今日,金牛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,刘老师将和他帮助的学生家属对簿公堂……
学生遇难
老师载家属去了解情况
昨日,记者在本市西门某高校办公室见到了刘家伟老师,一副旧旧的眼镜,一双深陷的双眼,显得清瘦、憔悴。
"主要还是艳艳弟弟苦苦相求,让我动了心,想帮他们一把。"刘老师说,艳艳(化名)曾是他们学校2002级高起本全日制成教学生,他是他们的班主任。
2007年1月13日,学校正值放寒假,艳艳却在江油遇害。当年3月1日起,艳艳的弟弟给他发了很多条短信。在短信中,艳艳的弟弟说"请刘老师帮帮忙,我姐姐现在死得很冤枉……"3月11日晚上,他再次接到艳艳弟弟的电话称,艳艳的母亲马上将到江油去了解情况。由于人生地不熟,希望他陪同前往。3月15日上午,艳艳的家属要他一同前往江油。
刘老师说,艳艳是在实习结束后,寒假期间在校外遇害的,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学校对此事不负任何责任。作为艳艳的老师,他完全没有义务载他们去江油。念在和艳艳师生一场,现在艳艳又遇难,死者为大,他决定帮一次。当天中午,他开着自己的私家车载着艳艳的3位表叔,前往江油。
突发车祸
好心老师反遭索赔30万
"坐上车后,我就让他们系安全带,但后面两位家属都没系。"刘老师说,他开车从成绵高速公路往绵阳方向行驶,途中前车突然刹车,导致他刹车不及,和前车追尾。交警认定他对此次事故负全责。事故中,他和副驾上的一位表叔因为系了安全带都没事,后排两位没系安全带的表叔受了伤致残。
刘老师说,事发后,他立即将两位表叔送往当地医院治疗,并当场垫付了医疗费。随后,艳艳的家属陆续赶来,并一改往日口气,逼着他支付家属包车赶来的路费、食宿等全部费用。此后,艳艳的家属又多次找到他,逼他付钱。最终,他在垫付了6万余元后,事情总算告一段落。
让刘老师意想不到的是,今年10月,艳艳的两位表叔曾跃军和王灼然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,共索赔车祸事故的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3万元。加上之前垫付的6万余元,帮这次忙,刘老师总共需要付出30万的代价。
两位表叔在诉状中说,"由于刘老师单方过错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,致使他们受伤致残,应承担全部赔偿费用。"对于为什么会坐刘老师的车,两人只字不提。昨日,记者电话联系上曾跃军,曾表示暂不愿接受记者采访。同时,记者拨通王灼然的电话,一直无人接听。
律师说法
"法律不能让好心人帮忙后流汗还流泪。"四川坤维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全说,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、法规,没有区别原因,只要是对车祸负有责任的肇事者,都要承担赔偿责任。从这个角度来讲,刘老师确实可能要因此赔钱。
"从刘老师帮工人的身份讲,刘老师是可以不承担责任的。"于全说,根据最高法院关于《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13条"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,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,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,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。"刘老师作为无偿帮忙的"帮工人",造成的损害,本来都应由受帮助的艳艳家属"买单",只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,才可能和艳艳家属承担连带责任。而此案中,刘老师显然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,因此,刘老师不应赔偿。
也有律师认为,刘老师应给予赔偿,但考虑到他是好心帮忙,对方是受益人,应适当减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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